只是那时的沈珩之,只当江氏集团和江玥是趁人之危的小人,却忘了无限额资助是多么罕见的帮助。毕竟没有几个人会愿意赌上自己的身家性命去资助一个不知道能不能撑下去的、濒临破产的集团。就像沈珩之对如今的江氏集团一样。他知道,如今的江氏集团只是强弩之末,他哪怕资助再多的资金也都是于事无补。从商人的角度来说,沈珩之的选择无疑是最好的。可沈珩之却忘了,三年前沈氏集团遇到同样境地的时候,江氏集团是如何伸出援手的。于...
只是那时的沈珩之,只当江氏集团和江玥是趁人之危的小人,却忘了无限额资助是多么罕见的帮助。
毕竟没有几个人会愿意赌上自己的身家性命去资助一个不知道能不能撑下去的、濒临破产的集团。
就像沈珩之对如今的江氏集团一样。
他知道,如今的江氏集团只是强弩之末,他哪怕资助再多的资金也都是于事无补。
从商人的角度来说,沈珩之的选择无疑是最好的。
可沈珩之却忘了,三年前沈氏集团遇到同样境地的时候,江氏集团是如何伸出援手的。
于理而言,沈珩之的选择无疑是最优选,他并没有错。
但从情面上而言,江氏集团作为他曾经的资助者,作为他妻子家的公司,他袖手旁观实属不应该。
更别提,他的老丈人江远灏因为还不上巨额债务而锒铛入狱。
沈珩之的这番举措,外人没少议论,有人说他是铁面无私的好商人,也有人说他是翻脸不认人的白眼狼。
沈珩之突然想起几日前江玥只身前来夜色会所的身影。
江玥从小在优渥的家庭中出生,她向来是最骄傲的,可骄傲如她,竟然会愿意在那样的场合向他借钱,求他对江氏集团伸出援手。
可他那时候说什么来着?
他说:“要想我帮你也可以,你把桌上的洋酒全部喝完,我便借钱给你们江家。”
想到这里,沈珩之忍不住朝地上狠狠地砸了一拳。
他那时候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沈珩之听过名流圈的一则趣闻,说是江家大小姐嗜酒如命,酒量奇好。
沈珩之觉得,那一瓶洋酒对于酒量奇好的江玥而言,不过是小意思而已。
而他也好借此给江玥一个台阶下,也给自己一个帮助江玥、帮助江氏集团的由头。
可他却不知道,那时候的江玥已经是胃癌晚期!
======第十二章======
怪不得那天,江玥才喝了小半瓶就被酒精呛得眼泪直流。
沈珩之当时只以为江玥是矫揉造作的扭捏,为此还很不齿,却没想到她可能是生病了。
当你觉得一个人很奇怪的时候,她可能正在受苦。
时至今日,沈珩之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而且沈珩之怎么也没想到,江玥竟然愿意把自己的心脏捐献给江思晚。
在沈珩之的心里,江玥自私,卑劣,虚伪,于是他对江玥只有厌恶。
可他没想到江玥当初说的要成全他和江思晚的话竟然是真心的,而她竟然愿意为了成全他们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她为什么一声不吭的就把心脏捐了出去?!江玥到底有没有把他这个丈夫放在眼里?!
她不是说夫妻之间不应该有秘密吗?那把胃癌晚期和捐心脏的事都瞒着他算什么! 江玥这样的人,知道自己确诊了胃癌,不应该是闹得人尽皆知吗? 然后再利用自己生病,向他索要关心,博取同情,这不是江玥惯用的手段吗?可她为什么没有! 沈珩之颓痞的抬起了头,突然想起,当时江玥对抗胃癌的药物掉在他脚边的时候,他却讽刺江玥惺惺作态,不过是肠胃炎却还吃止痛药。 所以并非是江玥不想告诉他,而是哪怕告诉了他,他也不会相信。 因为在他沈珩之的心里,江玥向来都是那个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女人。 沈珩之的心里突然有了迟来的悔意,结婚的这三年,他都带给了江玥什么? 无休止的埋怨和嘲讽,等不到他回去的家,名存实亡的婚姻。 唯一算得上是好处的,就是还算优渥的家庭,可这对含着金汤勺出生的江玥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因为江玥根本就不在乎钱。 所以对江玥而言,这三年婚姻带去的只有伤痛! 沈珩之的心中突然没来由的心慌,他从前从来只为自己考虑,先入为主的以为江玥只是个阻碍他和江思晚的,鸠占鹊巢的女人。 可沈珩之从没想过,以江玥三年前的条件和家世,能嫁给比当时的他好上不知道多少倍的男人。 现如今沈珩之终于意识到了自己错的有多离谱,可江玥却已经和他天人永隔…… 沈珩之跪倒在火葬场门口,迟迟没有起来。 期间助理小刘来过一次,见沈珩之坐在地上,还试图将沈珩之扶起来,却被沈珩之拒绝了。 “沈总,我到处找您呢,您怎么在这啊?江思晚小姐的手术结束了,王医生让我来告诉您,江小姐的手术很成功,现在已经转到贵宾病房了,等到麻药劲过后江小姐就会醒过来了,您要不要去看看?” 沈珩之没有答话,只是摇了摇头。 助理小刘觉得沈珩之很奇怪,好端端的跪在火葬场面前干什么?难不成是谁死了?但他也不敢多问,报告完后便赶紧走了。 沈珩之也不知道自己在火葬场门口等了多久,等到天渐渐黑了下去,那“正在火化”的灯箱才暗了下去。 沉重的石门缓缓打开,发出沙沙的声音。 沈珩之慢慢地抬起了头,只感觉灼热感扑面而来。 从里头走出来一个人,将一个小小的白瓷坛放在了沈珩之面前。 “你是江玥的家属是吧?这是她的骨灰坛,你收好,节哀顺变。” ======第十三章====== 沈珩之闻言,这才伸出颤抖的手,想要抱起那小小的白瓷坛。 明明是触手可及的距离,沈珩之却觉得是那么遥远,就像他再也无法触碰到江玥一样。 沈珩之如获珍宝的抱紧了那小小的白瓷坛,随后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他没有去看还在贵宾病房中处于昏迷的江思晚,而是带着“江玥”回了他们的家。 他早就给江思晚安排了最好的病房和看护,江思晚不会有事。 想到江玥曾经那么鲜活的一个身影,如今却已经化为了这小小一个白瓷坛,沈珩之不由得悲从中来。 沈珩之走进了江玥曾经的房间,那房间已经被他翻得乱七八糟,可他却没有在意。 他抱着那白瓷坛,席地而坐,拾起了地上的离婚协议书。 那上面签着江玥的名字,江玥的字和她的人一样,清冷隽秀。 刚刚没来得及细看,如今细细读来,却看见江玥在离婚协议书的条款上写道:离婚后江氏集团的企业也都将归于沈珩之名下,而她江玥净身出户。 沈珩之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可笑的小丑,亏他当时还以为,江玥和他提出离婚是为了分他的财产。可她不仅什么都没要,还将自己拥有的一切都赠与了他,包括她最宝贵的生命。 江玥提出离婚的时候,他竟然还口不择言的说她和纪言深有染,想到这里,沈珩之不由得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 此时,墙壁上的挂钟指向了八点整,沈珩之的手机‘叮’的一声,响起了收到邮件的提示音。 沈珩之无暇江及,可邮箱的语音播报却响了起来:“您有一封新的邮件,发件人,江玥。” 沈珩之愣了一瞬,随即手忙脚乱的找出自己的手机,颤抖着手点进了邮箱。 江玥不是死了吗?又怎么会给他发邮件?难不成这一切都是她的恶作剧? 邮件里什么都没写,只有一段语音。 沈珩之按下了播放键,于是江玥那再熟悉不过的声音从手机里传了出来。 “珩之,当你收到这封语音邮件的时候,我想我已经死了。” 语音的第一句话响起时,沈珩之原本跳起的心又再一次的跌入崖底。 原来,不是恶作剧,是遗言。 “珩之,我的私心希望你忘了我,但又不希望你那么快的忘了我,我很矛盾对不起?” “我知道你从来就不爱我,是我固执的想要守着我们之间这如履薄冰的关系。” “珩之,你一定不知道,我已经偷偷爱了你整整十年。” “我十五岁那年,受沈家的邀请去参加你的成人礼。很荒唐的是,我明明是第一次见你,却对你一见钟情。十八岁的你已然是小大人的样子,器宇不凡,玉树临风,在场所有的小女孩都为你怦然心动,我也不例外。从那时候起,我就陷入了一场漫长的单恋。” “我二十岁的那年,想要鼓起勇气向你告白,于是我那天偷偷跟着你出去,却发现你遇到了车祸。你不知道,那时候我吓得心跳都要骤停了,到处都是惊恐的尖叫,更何况那天还下着大雪。” “我怕你死了,所以冒着生命危险把你从车里拖了出来,我想带你去找医生,可还没走出几步,就被车子爆炸而震晕了。我没想到,等我醒来后,救你的人却成了江思晚。” “我那天是一个人从家里偷跑出去的,所以没有人可以为我作证。我百口莫辩,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江思晚顶替了我的身份。” “我二十二岁的那年,沈氏集团爆发了财政危机,我去求爸爸帮助你。爸爸知道我喜欢了你很多年,便向你家提出了联姻的意思,于是在我暗恋你的第七年,我就这样嫁给了你。” “珩之,后来发生的事你都知道了。只是我没想到我和你结婚三年,却还是没能让你爱上我,这还是有点小小的挫败感的。” “但爱一个人向来都是不求回报的,更何况我已经是胃癌晚期,不能再继续陪着你了。” “珩之,对不起,很任性的霸占了你三年。但如今,我决定把你还给你两情相悦的江思晚了。” “我会把我的心脏捐给她,也当是弥补了江思晚当年因为我们的婚讯而跳海的事。” “景航,既然我活着的时候让你厌恶,那我就用我最后的生命来做一件能让你开心快乐的事吧,祝你和江思晚长长久久、白头偕老。” “珩之,如果我用我的命换江思晚的命,你会不会对我有一点点的爱和不舍呢?” “哎呀,我又在说胡话了……” “就到此为止吧,也算是给我十年的暗恋画上一个句点。珩之,要照江好自己,记得要开心,要幸福……” 后面的话,沈珩之再也听不清楚,因为他早已泪流满面,哭得不能自已。 直到如今,沈珩之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对江玥,早就不止一点点爱……